服務對象:
依據醫師開立之「全民健康保險居家照護醫囑單」及「出院病歷摘要」可評估收案
服務內容:
1. 一般身體評估、生命徵象測量。
2. 更換鼻胃管、留置導尿管、氣切造口、膀胱造口、膀胱灌洗及護理。
3. 傷口護理衛教、指導及諮詢。
4. 抽血檢驗及代採檢體。
5. 呼吸器照護及相關評估衛教。
6. 提供居家照顧者技能指導及諮詢。
7. 提供健康問題之衛教資料。
8. 提供復健運動指導。
9. 營養評估諮詢及指導。
10. 胸腔物理指導。
11. 呼吸器租賃及買賣。
12. 醫療儀器租賃及買賣。